住房管理Housing management

周转住房申请 Turnover housing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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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师公寓申请

    教师公寓申请

    校内教师公寓主要为我校教学科研系列助理教授以上人员周转使用。


    办理流程

    → 本人或所属部门在 OA 填写《周转住房申请表》
    → 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入职、岗位、级别、系列等信息)
    → 总务与空间办公室签署意见并报学校领导批准
    → 申请人(或所属部门派人)在规定可选范围内选房
    → 基建办公室及物业公司进行设施修缮和室内清洁
    → 申请人与学校签订《周转住房使用合同》
    → 申请人与职能部门共同验房,申请人确认配置清单
    → 入住人领取住房钥匙,自行办理燃气、电视开通

  • 职工宿舍申请

    本校职工集体宿舍主要为我校教辅及访问人员(教学科研助理、访问学生等)、工勤服务人员提供短期集体住宿。


    教辅及访问人员申请办理流程

    → 教辅及访问人员由本人或所属部门在 OA 系统填写提交《南方科技大学周转住房申请表》
    → 教辅及访问人员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在 OA 系统中确认申请信息
    → 人力资源部审核教辅及访问人员相关信息(入职岗位、聘用期限等)
    → 通过审核后,申请或呈批表转总务与空间办公室,由经办人在系统中登记申请人信息并安排房间号
    → 申请人持已安排房间号的审批表到学校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按规定办理缴费并开通门禁系统
    → 申请人持已签批的入住通知书到宿管值班室领取指定房间的钥匙入住


    工勤服务人员申请办理流程

    → 工勤人员由隶属管理部门在 OA 系统提交事项呈批表
    → 工勤人员单独或集体申请须提交申请人信息汇总表(载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部门岗位、电话号码、缴费金额等)经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 总务与空间办公室审核工勤人员需求及可用资源情况
    → 通过审核后,申请或呈批表转总务与空间办公室,由经办人在系统中登记申请人信息并安排房间号
    → 申请人持已安排房间号的审批表到学校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按规定办理缴费并开通门禁系统
    → 申请人持已签批的入住通知书到宿管值班室领取指定房间的钥匙入住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本校职工集体宿舍主要为我校教辅及访问人员(教学科研助理、访问学生等)、工勤服务人员提供短期集体住宿。

    教辅及访问人员申请办理流程

    → 教辅及访问人员由本人或所属部门在 OA 系统填写提交《南方科技大学周转住房申请表》
    → 教辅及访问人员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在 OA 系统中确认申请信息
    → 人力资源部审核教辅及访问人员相关信息(入职岗位、聘用期限等)
    → 通过审核后,申请或呈批表转总务与空间办公室,由经办人在系统中登记申请人信息并安排房间号
    → 申请人持已安排房间号的审批表到学校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按规定办理缴费并开通门禁系统
    → 申请人持已签批的入住通知书到宿管值班室领取指定房间的钥匙入住


    工勤服务人员申请办理流程

    → 工勤人员由隶属管理部门在 OA 系统提交事项呈批表
    → 工勤人员单独或集体申请须提交申请人信息汇总表(载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部门岗位、电话号码、缴费金额等)经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 总务与空间办公室审核工勤人员需求及可用资源情况
    → 通过审核后,申请或呈批表转总务与空间办公室,由经办人在系统中登记申请人信息并安排房间号
    → 申请人持已安排房间号的审批表到学校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按规定办理缴费并开通门禁系统
    → 申请人持已签批的入住通知书到宿管值班室领取指定房间的钥匙入住

  • 周转住房调换

    周转住房调换

    在符合周转住房管理规定且有可用房源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调换周转住房。


    调换条件

    1. 入住人岗位职级调整
    2. 家庭结构变化(如结婚、生育等)
    3. 原有周转住房需要进行重大维修


    办理流程

    → 提交周转住房调换申请,报职能部门审批
    → 经审核批准后在规定范围内重新选房
    → 办理新选住房的入住手续
    → 退出原住房(见下一节《周转住房退出》)

  • 周转住房退出

    周转住房退出

    办理离职手续前先行办理退房手续。在职人员退房应提前通知职能部门,按约定时间办理退房手续。
    * 调换住房申请及退出原住房流程与新申请和住房退出相同。


    办理流程

    → 本人或有关部门通知职能部门退房
    → 管理人与使用人共同现场验房
    → 交回周转住房钥匙,职能部门登记注销使用住房


    周转住房退出工作流程
    教师公寓 / 公租房退出

    → 向服务中心提交住房退出告知单
    → 钥匙交给服务中心并填写退房告知单
    → 职能部门验房签确认单
    → 持验房后单据到服务中心办理结算签字



    职工宿舍退出

    → 钥匙交还宿管
    → 宿管验房出具退宿单
    → 持验房后单据到服务中心办理结算签字


公租房

教师公寓

职工宿舍

学生宿舍

相关政策文件

  1. 住房服务-公租房入住及退出办事指南(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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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学校周转住房安排工作流程-2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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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南方科技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试行)-2019.12.11(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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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关于印发《南方科技大学教师公寓交房与退房工作细则》的通知-南科大[2019]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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